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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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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陆颜律师,陆颜律师,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系。工作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拥有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从事律师职业以来,熟悉民商事案件的诉讼流程。在婚姻、继承,合同类(如遗嘱见证、协议离婚、婚内财产约定等) 有近千案件经验积累,非诉和诉讼都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精准捕捉客户的诉求,有针对性地设计服务方案,积极推进案件进展,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 ......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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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房产过户税费要给多少 继承房产转让个税如何缴纳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2日 来源:闵行区婚姻继承律师
[导读]:  陆颜律师,闵行区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

 陆颜,闵行区婚姻继承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天之健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承房产过户税费要给多少

  父母过世后一般会把房产留给子女,只要被继承人的房屋是具有合法产权的,就可以被继承,子女在继承房产的时候需要缴纳过户税,那么继承房产过户税费要给多少房产过户税费如何计算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继承房产过户税费要给多少


  1、需要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低不低于200元。


  2、需要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根据沪价房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累进计费率%100以下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


  3、需要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需要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产过户税费计算


  1、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


  1.5-2%契税+0.1%印花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2、购买超过5年、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


  3-4%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3、购买未满两年、住房面积低于144平方:


  2%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4、购买未满两年、住房面积超过144平方:


  4%契税+0.1%印花税+5.5%营业税+80元登记服务费+6元/平方米转让费+20元配图资料费+工商合同鉴证费 工商合同鉴证费:房屋价值20万以下50元,20万-50万之间100元,50万-100万之间200元,100万以上300元。


  继承房产过户税费一般需要公证费、评估费过户税等,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继承房产过户税费要给多少等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对于继承房产过户税费应该都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继承房产转让个税如何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的精神,经商财政部、建设部,现就各地在贯彻落实《通知》中的几个具体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四、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方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五、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落实有关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建设部关于个人出售住房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五、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据该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的价格核定其转让收入。”      根据上述规定,继承人转让该房屋时,以转让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房屋产权所有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继承和转让过程中继承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继承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20%的税率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但如果转让的房屋为个人自用5年以上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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